近日,按照中省市关于2018-2020年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洋县迅速制定方案,明确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领导。目前,该方案已经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并以县委办、政府办文件印发全县执行,由此洋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拉开序幕。
精准监督,明确要求。 专项治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抓常抓长、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既紧盯重要领域和工作环节的突出问题,也瞄准普遍性问题,专项治理从2018年开始,一直推进到2019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2020年巩固脱贫成果,之后还要不断深化治理成果,推动巩固脱贫成效。
剑指问题,突出重点。 专项治理重点治理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重点查处虚报冒领、非法侵占、优亲厚友、执法不公、欺压百姓的行为,重点向镇办村组和8个深度贫困村倾斜,着力治理和解决资金资产管理、事项办理、工作作风、履职尽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五个方面三十五类具体问题。
注重实效,强化措施。 为了使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整个专项治理工作从摸底自查、收集线索,分类处置、调查处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总结经验、装卷归档五个方面制定具体的工作标准和严格的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事可做,有的放矢,保持工作的基础性,问题的针对性,治理的有效性,效果的延续性,着力做到常、长、细、深、实。
重在建设,加强领导。 县委、县政府成立洋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县纪委、县委办、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纪委一名常委任主任,由成员单位一名纪检组长任副主任,抽调三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情况收集,综合协调工作。各镇办、部门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夯实责任,统筹推进、形成合力,立足长远、巩固提高,为洋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