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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洋县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洋纪发〔201620

中共洋县纪委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党委、纪委,县直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县委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市管单位,群团:

中秋、国庆将至,为严格贯彻中省市有关部署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挺纪在前。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必须充分认识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切实纠正“四风”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纪律要求,抵制“四风”问题,廉洁自律过节。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或实物;严禁收送节礼,用公款送月饼、花卉、烟酒、土特产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代金券、消费卡、支付凭证以及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出入私人会所,利用机关内部食堂相互宴请;严禁参与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私车公养,违规借用、占用、租用车辆,用公车接送领导干部上下班,违反节假日(含双休日)公车停驶、定点封存制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票参观;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向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他人转嫁支付报销费用。

二、突出重点,加检查。各镇办、部门要及早安排部署廉洁过节各项事宜,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部署检查。各纪(工)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组织制定检查方案开展明察暗访,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既要深入到各商场、酒店、旅游景点、农家乐进行实地检查,保证检查覆盖面,又要突出公款买送月饼节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公款吃喝、借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宴席等重点领域、具体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查处并移交上报。“两节”期间,县纪委将抽专人组成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分别在节前、节中、节后重点对各镇办、部门贯彻落实“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安排部署,廉洁过节采取的方法措施,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层层传导压力,释放“两节”期间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

三、严肃执纪,强化问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风”问题要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问题反弹,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核查,严格执纪问责。对镇办、部门及其相关领导干部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查处不到位的,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中共洋县纪委             洋县监察局

                           2016913

抄送:市纪委。

县纪委常委,各室(中心)。档

中共洋县纪委办公室                      20169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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