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工作报告稿
征求意见建议的通知
各镇党委、纪委,县直各部门党组、纪检组(纪委、纪工委):
经县纪委研究,现将县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印发你们,请在一定范围内组织讨论、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各镇党委、纪委,县直各部门党组、纪检组(纪委、纪工委);
2、县纪委委员。
二、讨论意见汇总及报送办法
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建议情况请于3月17日前退回县纪委办公室。各镇党委、纪委,县直各部门党组、纪检组(纪委、纪工委)以及县纪委委员将讨论意见、建议汇总后,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连同征求意见稿一并退回;县纪委委员由其所在单位纪委(纪检组)呈送本人征求意见后退回县纪委办公室。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指定专人保管征求意见稿,确保文稿不丢失、内容不外泄。
联系人:陈校卫 8212181 15809160521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