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廉政灶”运行情况第 季度报表
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干部职工就餐人数(平均每天人数)
接 待
来 人
次 数
营业性餐馆接待次数
廉政灶接待次数
人 数
营业性餐馆接待人数
廉政灶接待人数
来人接
待费用
总 数
营业性餐馆接待费数
廉政灶接待费数
炊事员配备数
炊事员工资数(每月)
填报人:
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注:各单位必须如实填报,不得虚报或瞒报,于每季度末最后一天按时
上报县纪委党廉室,年终要一并上报廉政灶运行情况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