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洋县结合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出台了《关于厉行勤俭节约严禁公款消费的规定(试行)》,从8个方面对机关工作人员从事公务活动作出具体规定,狠刹公款吃喝娱乐消费歪风,为公款消费戴上“紧箍咒”。
该规定明确,本县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从事公务活动就餐,菜品不超过4个,主食不超过2种,正餐人均标准控制在30元以内。严禁以各种名义进行公款娱乐消费。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和年度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问责和处理。
(信息员:翟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