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进展情况的通知
各镇纪委,县直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
为全面推进我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请各镇、各部门按照洋纪发〔2012〕3号文件《关于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认真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根据廉政风险自查情况登记表,建立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台帐,于12月20日前将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报县纪委教育室。
附:1、廉政风险自查情况登记表;
2、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洋县纪委教育室
2012年8月28日